(72期)网剧《热血长安》与小说《张公案》 比对评估报告书

2022-05-18 07:23:54


一、评估抄袭先决条件:接触与相似


判断一方是否有抄袭另一方的嫌疑,有两个先决条件:

1,疑似侵权方必须与疑似被侵权方有接触。如果双方无直接或间接接触可能,也就是说疑似侵权方看不到另一方的作品,即使双方的文本再相似,那也只是巧合。在本案中,《张公案》小说先于网剧《热血长安》发表,而且是发表在公共平台上,任何人都可以看到,编剧很难证明自己没有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的途径接触到该小说。所以,接触这个条件,我们假定编剧已经具备了。

2,如果能推断疑似侵权方可以直接或间接接触到疑似被侵权方的作品,还必须判定双方作品有相似性才能认定有抄袭嫌疑。


二、评估抄袭的三大原理


1,乱序原理

,用相应的剧本与小说进行比对。因为剧本与小说是不同的文体,比对两者异同之时,不能僵化地按照剧本展开的顺序与小说展开的顺序进行情节和信息比对,而应参照编剧改编小说时的思路和方法进行。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将小说改编为剧本时,小说中的相关素材可以打乱顺序、甚至作适当重构和变通之后再用到剧本中去。所以,两者比对时,只看小说中有没有与剧本相似的情节点和信息点,而不论这些相似点出现在小说的什么部位。

如果剧本与剧本进行比对,因为可以用倒叙、闪回等方式重构和改编剧本,这种编剧的基本技法会导致相关情节点和信息点顺序发生变化,所以同样适用本原理。


2,逻辑链原理

基于“乱序原理”,有可能将没有任何逻辑关系的情节点或信息点挑选出来进行相应组合,达到与另一文本相似的目的,这将导致抄袭嫌疑扩大化,因此必须加以限制,引入“逻辑链”原理:

比对两个文本,不能简单地找到一个或几个情节点的设计雷同或相似(俗称撞梗),就认定为抄袭,必须是一方完整地、或近乎完整地借用了另一方设计的、有独创性的逻辑链条才行。

逻辑链包括情节链、信息链、混合链。

情节链:由多个情节点构成,主要是指多个事件或动作相连组成的人物行动轨迹。

信息链:除开情节链之外的其它创作元素,比如“人物和人物关系”的设计:主要人物个性——周边关系——相关人物个性——主要人物前史——相关人物前史等,这些设计就能形成相当于情节链性质的独创性“人物和人物关系”设计,它不包含动作和事件,而是用相关元素组成一个相对独创的逻辑链条,并用该逻辑链条对某种核心创作元素进行描述,本人将这种多个信息点组成的设计称之为“信息链”。

混合链:情节与信息混合形成的逻辑链。这种情况在小说中可能会出现较多,比如说小说中可以用一段文字,一边介绍此人的性格特征、人物关系,一边描述此人正在采取某种行动,这就属于混合逻辑链。如果剧本对这种设计进行抄袭,很可能就是描写剧中人一边进行某种行动,一边用字幕或画外音介绍他的性格特征、人物关系等 。


3,归纳适用原理

本原理是此前在琼瑶诉于正案时提出的,完整表述为“一种归纳,两种适用”,是基于逻辑链原理的操作方法:,可以尝试将双方的某一段相关情节链或信息链用同一种表述方式归纳出来,如果能达到“同一种归纳,两种文本都适用”的效果,那就能判定有抄袭嫌疑。


因为抄袭比对的复杂性,以上原理,并非百分之百精确的公式。误差是绝对存在的,所有判定过程和结果只是给当事双方、。

另外,上述原理主要适合模糊判断之用,某些文字完全相同或基本相同、细节和台词完全相同或基本相同的情况,属于“明显认定”范围,任何人都能自行判断其抄袭嫌疑,不必引用上述原理。



三、相关事项说明


1,比对素材:

《热血长安》第四集《志怪惑人》拍摄台本及《张公案之鬼笔筒》约56000字的小说(均为制片方提供)。


2,相关附件:

(1)《热血长安》之《志怪惑人》情节点及信息点解析:情节点和信息点一共30个

(2)《张公案》之《鬼笔筒》情节点和信息点解析:情节点和信息点一共87个


3,颜色标志说明:

黑色:《热血长安》之《志怪惑人》剧本。以下简称剧本

红色:《张公案》小说。以下简称小说

蓝色:比对说明



四、情节点及信息点比对


1,药商陈佑昌与下人孙仲看流星时,孙仲发现陈家少爷楠枝死在房中。


2,用客人议论交待出陈楠枝死法与兰屿笑笑生《凶怪录》描写的一样。


涉嫌与小说第29条相似。

但如果本情节单独出现,属于公共资源的正常使用,并不构成抄袭。


3,李郅和三炮找萨摩调查陈家凶案,双叶认为是他杀。三炮发现《凶怪录》并发现死法和书里写的一样,书里说的灾星惑人。


同上涉嫌与小说第29条相似。

但如果本情节单独出现,属于公共资源的正常使用,并不构成抄袭。


4,孙仲介绍陈家及楠枝死亡相关情况,猜测是灾星附体。


同上涉嫌与小说第29条相似。

但如果本情节单独出现,属于公共资源的正常使用,并不构成抄袭。


29,王砚拿出一本《九松山剑客》,里面写的剑客手刃仇人故事,与封若棋当年的故事一样。作者咸菜生。封承认就是自己。并说自己写这本书时还在生气,但后来听到皇上和怀王教诲,就放下此事,奋力读书,得了功名。


小说29条情节点王砚提到的《九松山剑客》中,直接说明书中剑客与封若棋自身经历一样,并以书中描写手法杀人。


小说第十七章原文:“那本《九松山剑客》暗合当时之事,一定就是他化名写的,里面那个阴险小人吕投被魔教的暗器伤得体无完肤,求剑客搭救,剑客拉他上悬崖后,他还想推剑客下山,后来被剑客掌风一扫,跌落悬崖,这是不是和马廉的死法有点类似?张兄,你脑子好,会断案,你看这事是不是太巧了?”


这里对书中小人吕投死法的描写,其实与小说中“马廉被刀砍后按进浴桶而死”的描述并不一致,但作者仍然在强调“这是不是和马廉的死法有点类似?”“你看这事是不是太巧了?”,估计是作者原来设计的马廉之死可能就是被“掌风一扫,跌落悬崖”,但在后来有新的想法调整后,忘了将两个矛盾的设计进行修改,导致这种不一致的描写。

但作者一直坚持的原始创意设计并没变,即剧本第2、3、4条都包含这种原始创意:按书中情节实施杀人。


因为上述“按书中情节实施杀人”创意基本可认为是公共资源,如果单独出现,展开部分再无相同成分,就很难构成抄袭。


5,陈佑昌介绍自己不让少爷近鬼神。

1,兰珏送儿子兰徽去柳远府中上学,兰徽被鬼笔筒吓到,回家惊恐。岳丈柳羡不信鬼神,但其子柳远能公开说闹鬼,可见事不寻常。


涉嫌与小说第1条相似。

陈佑昌对鬼神的态度与小说描写中的柳羡相似,此为人物设计相似。

但如果本情节单独出现,属于公共资源的正常使用,并不构成抄袭。


6,小姐的家教柳言怀出场,此人是陈楠枝介绍进来的。

40,张屏想进试场看,差役不让。他看到试院掌吏孙大人从里面出来,孙的叔父在兰珏府,张屏就去找兰珏应聘账房先生,但兰珏让他当了家教。


涉嫌与小说第40条相似。

柳言怀是陈府家教,并由小姐的哥哥介绍入府。

小说里写的张屏是兰府家教,由少爷的父亲兰珏介绍。

此为人物和人物关系设计的信息链相似:人物职业(家教)——入职原因(他人介绍)——介绍人身份(亲人)

根据“一种归纳,两种适用”原理,判定本条人物设计相似。

但由于这种设计并无独特性,但如果本情节单独出现,属于公共资源的正常使用,并不构成抄袭。


7,探案组在书摊打听《凶怪录》,查到出版该书的无涯书局。

小说里有思贤书局,据说是京城最大的书局,《九松山剑客》等书按理都出自该书局。同样遵循“按书中情节实施杀人”的一本书,同样在京城最大或较著名的书局出版,这个肯定是有相似性的。

但如果本情节单独出现,属于公共资源的正常使用,并不构成抄袭。


8,书局常管事介绍大掌柜八年前亡故,少掌柜接手,但半年前出门未回。

70,张屏进一步阐述各种细节,表明凶手是很少现身、但力捧马廉的思贤书局二掌柜(大掌柜窦方六年前亡故)。凶手用过梳子沾上了药膏、凶手小腿上被香灰烫伤,由此证据吕仲和是二掌柜,他生造了这个神秘身份,想预谋杀马廉,但他没想到出现了陈筹这个与马廉有世仇的人物,导致本案太过复杂。


上述两种设计都可以归纳成如下信息链:书局大掌柜亡故或失踪N年——二掌柜接手生意——二掌柜很少在书局出现。

按照“一种归纳,两种适用”法则,判断该信息链与小说第70条相似。


“第一个掌柜失踪了,第二个掌柜接管,但第二个掌柜也几乎没人见过”——这种设计其实有它的不合理性,说白了就是没有人见过管事人。

如果没人见过管事人,上述那位常管事怎么与掌柜对接?难道全部通过纸条或第三者传话之类的方式?显然不太合理。即使通过纸条或第三方,也可以通过纸条或第三方查出背后掌柜的线索。

如果常管事是唯一见过掌柜的人,他就可以描述出掌柜的各种特征,办案人员就有可能因此找到幕后的周家之子。

正因为小说中这种设计的某种不合理性,导致它有了相对的独特性。相当于考试的时候我有一个笔误,另一个坐在我后面的人也有同样的笔误,那就说明后面的人抄了我的。总结一下就是:在相似故事情境下出现了相似的不合理性设计,这种抄袭的嫌疑就会加大。


9,常管事介绍:兰屿笑笑生与书局一直书信往来,从无当面、直接接触。送文稿的是市井小儿。

10,萨摩闻到味道,自行离开。萨摩吃面,发现从药店出来的柳言怀,跟踪。

11,萨摩和双叶商量尸体上的刀伤。


12,陈佑昌拜白墙。

52,徐登在马廉书房暗格找到许多银票,张屏对白墙前的香炉产生怀疑:不知道马廉在拜祭什么人。


对着白墙祭拜是一种非常诡异的动作,算是独创性情节点,与之相同的设计算是“明显认定”相似的范围。

小说中张屏查到死者马廉房中有一处祭拜白墙的地方,从这个设计演化出来的祭拜白墙、祭拜灵芝可以算相同情节点。在编剧技巧中,简单替换或简单添加关键情节中的外围设计不能算创新,比如在拜祭白墙的时候加上灵芝,并不能算成与拜祭白墙不同。

涉嫌与小说第52条相似。


13,一组镜头暗示小姐陈宛在与柳言怀有私情。


14,陈宛在离奇死亡,三炮从《凶怪录》查出相同死法,说是狐仙摄魂。成片中文字:有女子夜难寐,行至院中,遇一男子有异香,情生,遂好合。


小说第六章原文:于是玉蝶就去了后花园,遇见了一个戴着面具的年轻男子,浑身异常香,玉蝶虽然看不到他的脸,但被这香气迷得酥麻麻,便委身与那男子。


以上两种关于女子遇到异香男子的描述,已经由相同的情节链和信息链构成完整故事,都是“女子(人物)——去院子(地点)——遇男人(人物关系)——香气(独有的人物特征)——女子被诱惑(情节转折)——发生关系(动作)”,虽然文字表述有所不同,但可以认定内容完全相同。

其实,以上设计中大部分元素,比如“女子——院子——遇男人——被诱惑——发生关系”都是公共素材,甚至本段里描述的这条情节链并无多大独创性,说白了就是“女人散步时碰到个男的,两人搞了破鞋”而已,但因为加入了“男人身上的香味魅惑了女人”这个元素,就有了相对的独创性。


,但该细节属于公共资源,如果不依附与其它相关设计形成情节链或信息链中的一环,就不能认定为抄袭。


15,李郅和萨摩查柳言怀房间,发现《凶怪录》草稿,怀疑柳言怀是兰屿笑笑生。

16,萨摩自行消失去查案,问张家药店老板,打探柳言怀买了什么药。

17,大理寺李郅审柳言怀,认为小姐陈宛在与柳私通并怀孕被楠枝发现,于是柳杀楠枝,但没想到宛在也发现了,只好一起杀。为掩耳目,故意用书中相同手法杀人,误导别人说是说陈宛在已经怀孕两个月,逼柳言怀认罪。

18,萨摩关键时刻赶到,他查出柳抓的是安胎的方子,以此证实柳没杀宛在。


17-18与小说第65-68的情节设计虽然有某种相似之处,都是官府审查凶案冤枉了某人但某人不承认,另一查案人突然闯进来道出真相。

但这种设计实在太常见了,而且剧本与小说中相关疑似情节链中的具体情节、细节及其它各种信息全都大相径庭,不能算作抄袭,连借鉴都算不上。


19,柳言怀交待《凶怪录》一事,原来柳原名柳叶刀,是写戏本的。楠枝就是兰屿笑笑生,抄了柳的戏本成名。之后写不出来,找柳代笔继续写。因为家里没钱,加上爱上宛在,就心甘情愿为嫖窃自己的人代笔。每次写完之后,让楠枝看一遍,再由孙仲送到书局。


本条与小说中多处共用一个公共元素:代笔或抄袭。但因为本条使用该元素最后导致的情节方向与小说完全不同,无法构成相同的情节链,不能判定为抄袭。


20,李郅探案组讨论推断:凶手知道柳代笔,并知道柳昨晚陪宛在到四更,应该是陈家人,或者是无涯书局的人。


21,萨摩和三炮用计调开孙仲,萨摩发现陈佑昌拿着一个大灵芝祭拜白墙。

同上述12条中的分析。

涉嫌与小说第52条相似。


22,紫苏出现,讲了关于灵芝的故事:陈、周两个采药人发现巨大灵芝,一起送灵芝到朝廷,路上水匪杀了周全家,灵芝失踪。

76,二十多年前,庆州县城挖出一只石匣,上交州府,,其好友周公遂鉴别后认为是失传的诸葛贞摹刻的《兰亭集序》。先帝大喜,令周公遂送到京城。途中遇水匪,全家三十余人全被杀。刑部查出是流寇牛霸,但摹本失踪。。


上述两种情节链都可归纳为:

两家人共同面对一件宝物——一起送给朝廷——路上遇匪——匪杀了其中某一人全家——宝物失踪。

上述两种情节链中的信息还都可归纳为:

一家姓陈、一家姓周——遇害的是周家——周家全家遇害——(隐含:周家幸存一人)——行凶的都是水匪而不是山匪或其他什么匪

此条可以算作由情节链和信息链构成的混和链,。


23,大家推测陈佑昌可能就是当年的采药人,李郅马上下令派兵布防陈府。


24,陈佑昌深夜拿着灵芝对着白墙拜祭,黑影、孩子哭声,疑似闹鬼。

同上述12条中的分析。

涉嫌与小说第52条相似。


25,四娘查到:无涯书局老掌柜领养过一个叫周知远的男孩。

78,陶周风这才明白,吕仲和是当年周公遂幸存的三岁儿子。

82,窦方在陈子觞案后,认为大仇得报,马洪也死了,他替马廉重新设计了身份,把思贤书局给了周公遂的儿子周中谦,自己自尽。


涉嫌与小说第78、82条相似,此条是剧本第22条、小说第76条内容之延续,均可归纳成信息链:周家幸存一个儿子——被书局主人收养——得到书局掌柜之位。


26,孙仲送汤水毒倒陈佑昌门口守卫,再给陈下毒,拿刀要杀陈,被萨摩等人赶来制止。


27,孙仲交待自己是周家儿子周知远,在全家遭水匪时,被爹娘扔进水里逃得一命。后来被义父——无涯书局老掌柜捡回去抚养成人。


同上述剧本第22、25条判定,此条涉嫌与小说第76、78、82条内容相似,均可归纳成信息链:周家幸存一个儿子——被书局主人收养——得到书局掌柜之位。


28,半年前,陈楠枝拿大灵芝来收买周知远,想捧红他写的书。周知远因此知道陈楠枝父亲陈佑昌就是当年害自己全家灭门的人,决定让陈家人一个一个死在陈佑昌面前,最后再干掉他。


81,二十多年,窦方没查到线索,但发现试子陈子觞的笔迹酷似摹本笔迹,。由此,窦方设计了陷害陈子觞的连环计,马洪是从犯。


上述两种情节链都可归纳为:

陈家少爷想通过某种途径获取功名——这种途径被书局掌柜发现旧案线索——掌柜设下连环计害得陈家家破人亡

虽然两种设计中有部分细节不同,比如小说是用书法摹本作为核心道具,剧本是用灵芝,但这些只是非关键设定,不影响情节链相似的整体判断。


29,萨摩分析孙仲种种疑点,解释为何正好及时赶到。孙仲被萨摩这个客栈杂役看破了自己的设计,心里不服。

30,李郅劝柳言怀去翰林院看管藏书阁。



五、比对结果判定


剧本共30个情节点,某些较为复杂的情节点已经形成情节链或信息链,比如17、19、22、28条等。

综合上述比对过程,可以认定剧本中如下15个情节点与小说无关:

1、9、10、11、13、15、16、17、18、19、20、23、26、29、30

可以认定剧本中如下6个情节点与小说相似,但单独使用并不构成抄袭:

2、3、4、5、6、7

可以认定剧本中如下9个情节点有抄袭小说嫌疑:

8、12、14、21、22、24、25、27、28

这9个有抄袭嫌疑的情节点或信息点构成如下混合链,同时适用于剧本和小说:


——书局大掌柜亡故或失踪N年

——二掌柜接手生意

——二掌柜很少在书局出现

——与书局掌柜有关的前史旧案主要相关人神秘祭拜白墙

——相关人之亲属以如下方式死去:“女子(人物)——去院子(地点)——遇男人(人物关系)——香气(独有的人物特征)——女子被诱惑(情节转折)——发生关系(动作)”

——旧案发生的原因是:“两家人共同面对一件宝物——一起送给朝廷——路上遇匪——匪杀了其中某一人全家——宝物失踪”

——其中都包含信息链:“一家姓陈、一家姓周——遇害的是周家——周家全家遇害——行凶的都是水匪而不是山匪或其他什么匪”

——遇害的周家:“幸存一个儿子——被书局主人收养——得到书局掌柜之位”

——幕后主使陈家的少爷想通过某种疑似非法的途径获取功名

——这种途径被书局掌柜发现旧案线索

——掌柜设下连环计害得陈家家破人亡


另外6个情节点和信息点与小说相似,能归纳为如下四点:


“按书中情节实施杀人”的设计

让家人远鬼神

家中相关人请某人当家教

书局出版与凶案相关的书籍


这些设计单独使用时都属于公共资源,并不构成抄袭。但是,这6个情节点与上述9个有抄袭嫌疑的核心情节点共同使用形成相对完整的故事,虽然故事最终的目的并不一样,但故事前期、中期架构及相关周边设计已经相对完整,因此这6个情节点也具有了抄袭嫌疑。


剧本情节点和信息点一共30个,其中有9+6=15个点有抄袭嫌疑;

其它15个点中,第1条和第30条属于交待性质的信息点,对于比对工作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不纳入统计数据。

最终数据为:剧本共30个情节点或信息点,,13个点属于原创内容,2个点排除。

最终判定结果:抄袭成立。



余飞(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

2017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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