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杀人,就写字吧

2022-08-23 14:07:19

谁都有闲的时候,何况是一闲六年。十多年前,身在法国,,续上了上学时偷看过的《四大名捕》和《多情剑客无情剑》。在法国时也是国内各种论坛活跃的年代,掺杂上一直对推理小说的爱好,我也有了自己的ID,混迹在国内一堆推理与武侠论坛中。推理小说倒是家里从没禁过的,毕竟那也是种类似于下午茶式的精神奢侈品,再加上高罗佩的存在,我给自己的懒散找到了足够高大上的借口。


在当时国内最著名的推理论坛之一中,“原创”板块里很多写手在纠结一个如今看来很“标题党”的问题:“杀人不难”,还是“杀人太难”。那个论坛即便我如今回想起来都颇为敬畏,因为里面有太多非写手的专业人士,以至我现在看到有“法医XX”之类的作品终于浮出水面也只笑笑。在那样一个“实际操作性”很强的环境里,其实大家都默认“杀人不难”只是一个虚构命题,真实世界中几乎没人考虑,恰似《红楼梦》中的“茄鲞”,真费心做这道菜的人很少。



武侠论坛则是另外一种话风:“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几乎是入道的基本切口。倘如说荆非最初是借李寻欢的武侠世界诞生,一番调侃后他还是回到了自己“杀人太难”的推理世界。贸然相比的话,就像高罗佩把狄仁杰从中国传统公案小说式的“梦中断案”乃至“尚方宝剑断案”拉回到了演绎推理。武侠世界之外的荆非几乎是无为的。恺撒说“我到、我见、我征服”;荆非只是“我到、我见、我走”。《锦瑟》中对古龙笔下那个莫名其妙的叶开的演绎其实也暗含了对荆非的某种设定。


后来再为荆非写字,“杀人”只是一种陪衬。当“拍黄瓜”都会成为线索时,“杀人”已经成为“止杀”。闲散多年之后,我早已不碰荆非这样的文字,写的多是貌似更学术的文字,只是在不写那些文字的长夜里,我也会很怀念荆非这样的存在。当年写荆非时,我用的是诸如“nobody”这样的笔名,现在我愿意用我的本名,让这个已经在网络上漂泊许久的人物回归本源。我不管他是否杀了人,但我写了这些字。


另,不要问我“八斤”是谁,荆非知道。



诗、书、酒、茶。


人情、旧事。案子、死人。


多么雅的事物,怎会染上血腥?你只知对酌高歌,却不知读诗的人也可以诗诛心;品茶的人或许看茶含恨;读书的人愿为书折命;饮酒的人只能用酒一搏。


五篇古风探案,看酒鬼官家“侦探”荆非的身手,揭开大雅事物之下的秘密。


岁月转眼过,善恶却难辨。真相的迷人之处,恰似酒后吐出的真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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