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 | 3.我国古代把小说分成哪些门类?关于小说的概念有过哪些变化?

2022-04-28 14:08:56

我们现代所谓“小说”,是指用散文形式写出来的故事。在故事里面,有一定的具体的环境,一定的具体的人物。人物可以是历史的,也可以是理想的,人物的活动构成了故事的情节。这种故事有长有短,根据文章的篇幅,长的称为长篇小说,短的称为短篇小说介乎长与短之间的则称为中篇小说。这种体裁及文章,与西洋的所谓“小说”(Novel)很相似,事实上也确是在西洋小说的影响之下逐渐形成的。

我国古代的“小说”及小说书与现代的并不一样。古代所谓“小说”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内容以异闻、琐语、杂事为主的文言小说,另一种是演述史事以及灵怪、烟粉、传奇、公案故事的白话小说。这两种小说无论自其源流、内容、体裁、阅读对象来看都大不相同,在传统目录学上的地位也很不一样。

出现较早的是文言小说,这种小说在传统的经史子集四部图书分类目录中一般归属子部,故亦称为子部小说。早在西汉人刘歆编的一部图书目录《七略》的《诸子略》里面,已经有了一个”小说”家的明确类目,专门著录这种子部小说,魏晋以后四部分类目录中子部的小说类,即由此演化而来。因此可以说《七略·诸子略》小说家,实是子部小说在古代图书目录里面的最早反映,说明这种小说书在西汉以前就已普遍存在。但小说书的出现与小说作为一种观念的出现并不是一回事。关于“小说”一词的来历,据鲁迅先生的考索,最早当见于《庄子·外物篇》的“饰小说以干县令”一语。庄子所谓“小说”,意指丛残小语,与《七略·诸子略》用的“小说一词,意义上大相径庭。先秦时代诸子习惯用语录体写作,写短小的文章,《庄子》“小说”一词,即指这样的文章语录。如果用这个意义去衡量,那么《七略》小说家著录的小说书固然是小说,即如《论语》、《墨子》等并不属于小说家的图书也未尝不可以称为小说,因为那些文章在体裁上都是近似子语录的丛残小语。庄子使用“小说”一词,其用意在于贬斥那些与他自己的思想学说不同的先秦诸子的写作。所以鲁迅说,庄子所谓小说“是指他所谓琐屑之言,不关道术的面说和后来所谓的小说并不同。因为如孔子、杨子、墨子各家的学说,从庄子看来,都可以谓之小说;反之,别家对庄子也可称他的著作为小说。”(《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从神话到神仙传》)

提到子部小说确切的意义,目录学家往往会举出一部经典性的史志目录,即东汉班固编撰的《汉书艺文志》《汉书艺文志》说:“小说家者流,盖出于官街谈巷语,道听涂说者之所造也”(《诸子略》小说家类小序)稗官即小官,是古代的天子设立的一种官职。三代之制,学在王官,凡图籍与学术都由官府职掌,而学官又各有分职。稗的职责便是搜集与记载人民的言论、里巷间的琐事,以供天子了解世态民俗,小说即起源这类记载。《汉书艺文志》把记载街谈巷语、道听涂说的书称做小说,足见古所谓小说实是指那些随笔札记的细事琐语,因为它与经世治国的大学问无关,便称做小说。因为是随笔礼记所见所闻,故后来也有把小说直称做笔记或笔记小说的。班氏的《汉书艺文志》系删取《七略》而成,这些话当亦直接录自《七略》,我们把文言小说的意义看作是刘歆论定的,亦无不可。在刘歆、班固的眼里,这种书与在修身齐家治国天下的大著作比起来仅仅是“小道”(《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小说家类小序),不足挂齿。在《汉书艺文志》里面,秦汉诸子之书分列为九流十家,学问越大,排列越前,九流都是学问大的或比较大的。独小说家斥在九流之外,算是不入流的最低品类反映了封建时代史家的正统观念。

《汉书艺文志》著录的最早的小说《伊尹说》二十七篇实系后人伪造。自《伊尹说》至百家凡一十五种到南朝萧梁时仅存《青史子》一种,其他都巳亡佚。而到了汉代则连《青史子》亦不传世。我们从书名推测这些小说的内容,大致可以划为记人与记事两类。《伊尹说》、《鬻子说》、《师旷》、《务成子》之类记人,《周考》、《封禅方说》之类记事。从图书的性质分析,记人的小说近于子书,而记事的小说则近于史书。在宋欧阳修撰《新唐书艺文志》之前,我国的史家和目录学家对小说的品类往往见仁见智,难以有确切的把握。在图书目录里,小说亦常常出人史、子两部之间,归属不定,即使在经典性的史志目录如《隋书经籍志》里也是如此。这种形,实在是由小说本身内容的庞杂与含混所造成。诚如南宋著名史家、目录学家郑樵所说:“古今编书所不能分者五,一曰传记,二曰杂家、三曰小说,四曰杂史,五曰故事。凡此五类之书,足相紊乱。(《通志·校雠略·编次之讹论》)

汉魏人作的小说,无沦内容记人或记事,尚能以事实为主。晋以后由子佛、道二教的兴盛,士大夫所作小说,颇多玄怪灵异之谈故在记人事的小说之外,又发展出一种记鬼事的小说,如干宝《搜神记》便是代表作。但在唐初人编撰的《隋书经籍志》、后晋刘昫编撰的《旧唐书·经籍志》里,《搜神记》以及六朝人志怪小说,悉数隶于史部的杂传类,都当作传记看待。六朝人无论人事或者鬼事,都看作事实,这种观念亦影响到史家将志怪小说归人史部杂传类,便是一种反映。直至宋欧阳修撰《新唐书艺文志》,才对小说的概念作了一次清算。欧阳修把《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杂传类著录的小说,重新归入子部的小说类,后世所谓子部小说的品类至此基本定型。清乾隆时纪昀编撰四库全书总目,除了又将《宋史艺文志》分入史部杂史类的小说归入小说类,基本上沿用了新唐书艺文志的归类原则。但在小说类的分析上,《总目》比《新唐书艺文志》又有进一步的发展。《总目》将小说分为三派,其一叙述杂事,其一记录异闻,其一缀辑琐语,可以说概括了小说的流品,后来品评子部小说,大都奉为圭臬。

白话小说的出现要比子部小说晚得多,宋以后,伴随着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城市渐趋繁荣。为了满足一般市民文化娱乐上的需要,当时的城市里盛行一种演讲伎艺,叫做“说话”。话的意思是故事,说话就是讲故事。说话由职业艺人担任,他们把历史事实或者社会新闻编成故事,对着听众演讲。说话人使用的脚本,称做话本。我们今天在《京本通俗小说》以及明冯梦龙编纂的三言(《喻世名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中见到的白话小说,即由这种话本演化而来。宋人话本品类也不少,我们统称做“白话小说”,这与宋人所谓“小说”有相当距离。要弄清这个问题,先须了解宋人说话的科目。据宋人吴自牧《梦粱录》、灌园耐得翁《都城纪胜》、周密《武林旧事》、罗烨《醉翁谈录》等书记载,宋人说话大略分四科,四科的名目分别是:小说(又称银瓶儿),讲史,说诨经,合生。四科的内容与题材体裁都有不同。说诨经是演述上的故事,与产生于唐代的“俗唱”、“变文”有直接的渊源关系。合生是演起令随令之事(据《梦粱录》)。说诨经与合生两科的流传和影响没有小说与讲史大。所谓讲史,即取《资治通鉴》及五代以前旧史记载的史事加以改编,使成为有情节、有人物的历史故事。这种故事往往虚实参半,改编者根据说话的特点对史事进行加工,渗入想象及虚构的成分,而不是直抄史书。讲史的篇幅比较长,有点类似今天的历史小说,我们可以从《五代史平话》等书中看见其规模。比较起来,小说的规模比讲史要小得多,而其色目则比讲史丰富得多。吴自牧在《梦梁录》里记述宋人小说色目,有烟粉、灵怪、传奇、公案、朴刀杆棒及发迹变泰诸科。近人孙楷笫先生复参考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及《都城纪胜》武林旧事诸书的记载,归纳为烟粉(即烟花粉黛,谓演男女情感之事》,灵怪(演神鬼变化及精怪之事),公案(演江湖亡命游侠招安受职之事),铁骑儿(演士马金戈之事),传奇(演古今奇节至行,非上述四类所能范围者属此)五目。(《中国通俗小说书目·分类说明》)这五目实足囊括宋人小说的流品,可惜宋人小说现存者仅四、五十篇(据罗烨《醉翁谈录·舌耕叙引》有一〇七种),不能充分反映其题材及内容。在体裁上,一篇小说往往讲演一个故事,故事有缘起、有结局。这种小说的篇幅比较短,与长篇的讲史不同。所以宋人所谓“小说”实类似我们今天所说的短篇小说,而我们现在把起始于话本的小说统称做白话小说,已经不是宋人的原意。

自产生了白话小说之后,我国传统的所谓小说书实际上分化成二条支流。原来记载异闻琐语、杂事的子部小说,尽管宋元以后仍不乏作者,但在小说史上却已失去了独霸的局面。子部小说与白话本小说虽然都称小说,但在体裁与文章上却存在很大的差异,是两种性质不同的书。

白话小说在封建时代被士大夫看作卑贱的东西,所以在传统的官撰目录里没有它的一席之地。宋以后的史志目录都不著录白话小说,直至清代编纂《四库全书》仍然只收子部小说不收白话小说。《四库全书》修成于乾隆年间,其时不但《水浒传》、《三国演义》等白话小说早已脍炙人口,而且曹雪芹已创作出《红楼梦》这样伟大的作品。官撰目录的屏斥白话小说,反映了封建的正统观念及其对通俗文学的歧视与偏见。在文章上,白话小说使用语体,这对于用文言写小说的传统是一种改革。鲁迅说白话,小说“不但体裁不同,文章上也起了改革,用的是白话,所以实在是小说史上的一大变迁。”(《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宋人之说话及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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